第1684章 法,决不能向不法让步! (第1/2页)
第三题:
一城长街,暮鼓已响。
百姓陈某,挑担步行于街边之人行道,安分守己,未曾违制。
地方豪强王某,醉酒驾乘华贵马车,于街中狂奔。
其违规驱车,险些将挑担的陈某当场撞死。
陈某受惊,挑担散落。
王某不仅毫无歉意,反倒借酒撒泼,下车对陈某辱骂推搡,拳打脚踢。
陈某自知势弱,全程克制忍让,未曾还口,更未还手,旁人苦劝无果。
王某见陈某退让,醉意上头,凶焰更炽,竟转身回马车之中,抽出一把长刀!
王某持刀,毫不留情地砍向陈某颈部、腰腹等致命要害。
陈某惊惧躲闪,险象环生。
然王某用力过猛,长刀脱手,掉落于地。
王某毫无退意,立刻扑上前去试图捡刀继续行凶,并称:“今日砍死你!”
生死一瞬之间,陈某为求活命,抢先一步捡起地上的长刀,面对依旧扑上来的王某,陈某挥刀反击,连砍数刀。
最终,王某重伤倒地,不治身亡。
如今,王某家属抬棺至衙门,按大乾律“杀人者死”以及“斗殴致死”之例,状告陈某故意杀人,要求判其死罪,秋后问斩。
问:
若你是主审官,此案该如何判处?
请给出详尽之法理依据!
嘶!
不止是这个世家子弟。
几乎是一瞬间。
整间明法科考区,顿时响起了一大片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死寂!
死一般的寂静之后,是压抑不住的惊骇!
有人盯着题目,脸色瞬间苍白,整个人如坠冰窟。
“这……这题怎么敢这么出?!”
“大乾历来的规矩,不都是杀人偿命,死者为大吗?”
“两人街头起了争执,一方死了,活着的那个怎么可能全身而退?按照以往大理寺的判例,这起码也是个流放三千里的‘防卫过当’,甚至是‘互殴致死’啊!”
“可若是判陈某死罪,陈某何辜?他老老实实走在路上,险些被马车撞死,又挨了打,最后还要被拿刀砍!”
“他不捡刀反杀,死的就是他啊!”
“但王某的长刀已经掉在地上了啊,刀掉了,陈某还捡刀杀人,这还能叫防卫吗?”
“这难道不是借机杀人?”
“纵然不是互殴致死,也最起码是防卫过当啊!”
一众学子人都麻了,脑海中天人交战,只觉得这道题简直就是个深不见底的死局。
判无罪?
这几乎违背了大乾多年来谁死谁有理的司法惯例,且刀已落地,陈某有追杀泄愤之嫌。
判死罪或流放?
那这大乾的律法,究竟是在保护遵纪守法的良民,还是在保护那些拿着凶器欺负人的恶霸?!
“高相,你做个人吧!”
一个寒门子弟痛苦地捂住脑袋,看着草纸上的墨迹,心态彻底崩了。
“若不还手,命丧黄泉,若还了手,秋后问斩!”
“这让我怎么答啊!”
“出题给我出点好的啊,我草!”
“……”
另一边。
王景行盯着第三题,额头上的冷汗也“唰”的一下流了下来,直接浸湿了鬓角。
这一题太刁钻,太毒辣了!
这是互殴?故意杀人?
还是防卫过当?
亦或者是正当防卫?
此案陈某杀人之前,危险是否已经解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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